第(1/3)页 说完,女人看向公诉方律师,“请问公诉方律师,我的当事人可曾在审讯时说过她丢掉戒指的事实?” 公诉方看了眼旁边的民警,回答道,“被告人的确说过戒指丢掉了。” “那为什么你们没有核查这个事实呢?” “我们核查过,但她并没有证据证明戒指是她丢掉的。而且,我们有理由怀疑,她是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行,编造的理由。” 女人嗤笑一声,“你们是公职人员,办案难道仅凭感觉吗?” 公诉方律师脸上的表情很尴尬,正要解释,女人却开口道,“你们找不到证据,我却找到了。” 说罢,女人看向法官,“法官大人,我带来了证人,请传证人出庭作证。” “传证人。” 不一会,一位年轻的女人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来。法官询问,“请将你所知道的说出来。” 年轻女人点了点头,“法官大人,我叫刘梅,我是V。D品牌驻晋城恒大商场专柜的售货员。这位胡律师来找我时说明了原因。今天我是来为林夏作证的。” 说罢,她看了眼林夏,继续道,“这位林夏小姐两个月前曾来过我店里,告诉我,她丢掉了那枚戒指,因为是特殊定制,询问我是否能再定制一枚一样的。当时我并不知道设计师还会不会再重新订制,只告诉她,让她回去等消息,我有消息后会联系她。只是后来我们那位设计师电话一直打不通,我太忙了,就把这件事忘记了。” 她这么一说,林夏猛然想起来,好像自己还真的去过专柜。 要是没记错,应该是刚发现戒指不见的时候,她还没告诉顾筳筠,就去了趟专柜,只是后来事情太多,她太忙了,就把这事给忘了。后来跟顾筳筠提过一次,顾筳筠说他去联系,只不过都是因为事情太多,还没来得及。 她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。 可是,胡青青也太厉害了吧?她都没有来公安局见过自己,怎么就把专柜的证人给带来了?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,法官的声音响了起来,“你愿意为你所说的话负责任吗?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