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虽然林瑞说过会跟她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,但有句话说的好,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。 事实上,傅红苕很不理解那些影视剧和小说里动辄爱得死去活来的剧情,她真的无法理解,一个人怎么可能爱别人胜过爱自己? 人,不应该先爱自己,然后再爱别人吗? 所以,每每看到这种爱得齁甜的影视剧,或者是小说,傅红苕都是第一时间弃了,简直就是胡扯,一点儿都不靠谱。 她可不想某天自己也中了这些不靠谱情节的毒,从而成了一个没有自我的蠢物。 …… 早饭后,林瑞继续去书房温书,傅红苕则准备去街上转转。 嫁到林桥镇,她都还没在镇子上逛过呢。 在跟婆婆林高氏禀告了一声后,傅红苕就兴致勃勃地带着桃夭、春苗出门。 桃夭、春苗都是她身边侍候的,只是春苗属于武力担当,虽然也才十三四岁的样子,但长得五大三粗,若不是一身女装,换一身男装,绝对不会有怀疑她的性别。 鉴于春苗的孔武有力,平日里都是桃夭跟着傅红苕,只有出门的时候,春苗才会跟上。 最厉害的是,春苗还背了一把刀。 讲真啊,最初听春苗说她会用刀的时候,傅红苕是不信的,直到这次出门,看到春苗背后的大刀,傅红苕才信了。 “春苗,你这把刀多重啊?” “不重,也就二十斤!” 春苗大咧咧地开口。 傅红苕直接竖起了大拇指,二十斤,还不重,他很想问问林瑞,到底是从哪儿找到的春苗,这丫头的力气,未免有些恐怖。 主仆三人出门,除了春苗,傅红苕跟桃夭都戴着纱帽,薄薄的一层轻纱,遮住了他们的脸。 大周虽然男尊女卑,但没有什么女子不能出门的说法,之所以带着纱帽,纯粹是因为这边的阳光有些烈。 本来呢,傅红苕是准备带上一把纸伞的,但考虑到袖子太宽松,大半的胳膊可能会暴露出来,她就改变了主意。 这里可没什么防晒的护肤品,万一晒破了皮,疼倒是其次,关键是不好看。 不过,傅红苕的举动落在林高氏这个婆婆的眼里,却以为是这儿媳妇在注意自己的身份,对此甚是满意。 主仆三人到了街上,桃夭就给傅红苕介绍起街上的情况,哪家店是林家的,哪家店有什么特色。 从镇子大街的一头走到另一头,傅红苕默默算了下,这阵子上半数的铺子是属于林家的。 要么是林家的人在直接经营,要么是出租给旁人经营。 而即便是经营铺子的林家人,也只是林瑞他们的族人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