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说起这个,傅红苕可是有很多说的。 不过,她也没有长篇大论,因为说多了也是对牛弹琴。 “娘子怎么会想到这些?” “因为我在娘家的时候要做饭啊!” “只是,家里的条件有限,做菜就是油盐有了就行。但味道不好,我就常常在想,要怎么才能更好吃。想的多了,自然就懂了!” 这些话,无疑是瞎扯。 但林瑞不懂这个。 最重要的是,傅红苕这么说也是有些道理的。 因为林家的厨娘们虽然得到了傅红苕的指点,但也是经过很多次的尝试,才算是弄出了合格的菜品方子。 “我曾听人讲,这世间之人其实本身就分三六九等,一等人,不用教,二等人用言教,三等人用棍教,再有人拿着棍子教,他还是学不会,不是他不努力,而是他没开窍。” “娘子,我觉得,你当是一等人!” 林瑞目光灼灼地看着傅红苕,“要不,你跟我学认字吧?” “相公你就别夸我了,我哪儿有这么厉害,只是平时琢磨吃食的时候比较多!” “娘子你画画也挺好啊!” “村里的小娃儿都会画!” “……” 林瑞忽然就不想说话,想要夸夸自家娘子咋就这么难呢? 算了,既然娘子不想学,那就不学吧。 说起来,读书认字,还是有些累人。 傅红苕总算是把林瑞糊弄走,心里也是长出一口气。 学认字? 她又不是自虐狂! 以前就被逼着学这个学那个,这好不容易穿越了到了古代,而且出场即成年,并且嫁了不错的人家,她到底得有多想不开,才会去学认字? 她,凭实力躺平,谁也甭想让她努力! 鉴于林瑞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,傅红苕晚上可是跟林瑞各睡各的。 虽然有些事情终究没办法避免,但能拖一天是一天。 说不定林瑞很快就要去府城准备乡试。 等等! 傅红苕忽然想起,她忘了沈梦若养鸡遭遇鸡瘟是在林瑞出发去府城前,还是去府城后,她只记得林瑞从府城中举归来,正巧遇到了沈梦若村里的人卖儿卖女。 也是在那不久,张奋这位全书中的一号男配,终极舔狗开始登上历史舞台。 第(2/3)页